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都是怎么发生的

时间:2021年09月07日 17:22:50

竞业协议是企业的一个保护伞,这是为了应对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,一些员工恶意跳槽的事情发生,比如培养出来的高管拿到公司的新技术,立马就跳槽,这些代价让原企业难以承受,竞业协议就由此诞生了,但是一些情况下,竞业协议无效的事情也会发生,这是怎么回事呢?

竞业协议都是和岗位有关的,对于高管职位、高管助理等职位来说,都会被在入职的时候要求签订竞业协议,这是因为高管、助理会会参加一些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会议,并且在一些邮件和文件中,接触到公司的核心机密;而对于一些财务部、研发部、策划部、档案室的工资人员,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接触到不少的公司机密,所以对于这些人都需要签订竞业协议。

竞业协议无效,可能是协议到期了,按照相关规定,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在离职后,如果企业没有支付相关的补偿金,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,劳动者可以按照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,劳动者如果履行的了竞业限制义务,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,而且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写到,竞业限制的最长的时限为2年,如果企业不按约定支付补偿金额,则三个月后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约定。

导致竞业协议无效的还有一种条件,那就是签约的主体都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,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,这是竞业协议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,如果不是这样,那么改竞业协议的签订很可能就是无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