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比较有利
时下不少员工,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长比较关注,劳动合同签几年最合适,调查表明,近半求职者多会选择劳动合同期限只签一年,他们认为“船小好掉头”,劳动合同签一年,更利于下一步就业选择,对职业的发展更有意义。
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:
1、有固定期限,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,期限可长可短,长到几年、十几年,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。
2、无固定期限,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,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,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,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,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。
3、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,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,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,劳动合同即终止。
同时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,提前3天;在合同期内,提前1个月,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,就可以正当离职了,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,只要注意好合同内容,尤其注意其中的额外补充条款,确保无误后再签订,一般是不会有问题的。